(1)留在室內,關好門窗;在野外無法躲入有防雷設施的建筑物內時,要將手表、眼鏡等金屬物品摘掉,千萬不要在離電源、大樹和電桿較近的地方避雨;盡量降低身體的高度,以減少直接雷擊的危險;雙腳要盡量靠近,與地面接觸越小愈好,以減少“跨步電壓”;野外最好的防護場所是洞穴、溝渠、峽谷或高大樹叢下面的林間空地。
(2)不宜使用無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足的電視、音響等電器,不要靠近打開的門窗、金屬管道,要拔掉電器用具插頭,關上電器和天然氣開關。切忌使用電吹風、電動剃須刀等。不宜使用水龍頭。
(3)切勿接觸天線、水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筑物外墻等帶電設備或其它類似金屬裝置,不要收曬衣繩或鐵絲上的衣服。不要從事柵欄、電話或輸電線、管道或建筑鋼材等安裝工作。切勿處理開口容器盛載的易燃物品。
(4)不要或減少使用電話和手提電話,不宜停留在鐵柵欄、金屬曬衣繩、架空金屬體以及鐵軌附近,切勿站立于山頂、樓頂上或接近導電性高的物體。不宜進入和靠近無防雷設施的建筑物、車庫、車棚、臨時棚屋、崗亭等低矮建筑。
(5)切勿游泳或從事其它水上運動或活動,不宜停留在游泳池、湖泊、海濱、水田等地和小船上。不宜進行室外球類運動,在空曠場地不宜打傘,不宜把鋤頭、鐵鍬、羽毛球拍、釣魚桿、高爾夫球桿等扛在肩上。
(6)當感覺到身體有電荷時,如頭發豎起,或者皮膚有顯著顫動感時,要明白自己可能就要受到電擊,應立刻倒在地上,等雷電過后,呼叫別人救護。
(7)單位應定期由有資質的專業防雷檢測機構檢測防雷設施,評估防雷設施是否符合國家規范要求。
(8)單位應設立防范雷電災害責任人負責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項防雷安全工作規范,建立各項防雷設施的定期檢測制度。雷雨后要進行安全檢查,做好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如雷雨過后,應檢查安裝在電話程控交換機、電腦等電器設備電源和信號線上的過壓保護器有無損壞,發現損壞時應及時更換。
(9)建設單位在防雷設施的設計和建設時,應根據地質、土壤、氣象、環境、被保護物的特點以及雷電活動規律等因素綜合考慮,采用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設計施工方式。
(10)應采用技術和質量均符合國家標準的防雷設備、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標準防雷產品和器件。
(11)新增加建設和新增加安裝設備應同時對防雷系統進行重新設計和建設,如重新鋪設電腦網絡線、室外天線的移位和加高等都應該重新設計和建設防雷設施。
(12)雷災發生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以便及時處理,避免再次遭受雷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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